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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2026年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科学技术奖原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因申报火热,为满足各申报主体要求,经研究决定2026年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科学技术奖申报截止时间将延长至2026年11月27日,原定申报流程不变。
特此通知。
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
2026年11月2日
本奖项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每年评审一次。
注册地在广东省内的法人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科技型企业、社团组织,以及在粤从事科技创与成果转化工作的个人。
本奖成果范围为各领域的科技成果:
(一)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等科技成果;
(二)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后进一步开发应用的科技成果;
(三)有组织、有措施推广应用已有的先进科技成果;
(四)采用技术创新成果完成的产业创新和企业创新项目;
(五)成果实践检验年限原则上不低于1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申报:
(一)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权属争议未解决的;
(二)涉及国家安全及保密事项的;
(三)已获得国家、省部级和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励的;
(四)曾申报本奖项未获奖,且未间隔满1年重新改进的项目;
(五)成果未通过验收或验收时间不满1年的;
(六)成果验收后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被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的;
(七)材料缺失、填报不规范或超出申报截止时间的;
(八)不符合本奖项评选范围和相关申报条件的。
(一)采用单位推荐、个人提名两种方式。推荐及提名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及保密合规性严格审核把关;
(二)粤科转会会员单位:本单位审核盖章后直接推荐;
(三)省市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汇总审核本会员单位材料后统一推荐;
(四)省内高校、科研院所:本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推荐;
(五)省内事业单位:本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推荐;
(六)个人提名:由两院院士、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获奖者、粤科转会科技奖一等奖获得者,或粤科转会理事2人及以上联合提名。
(一)全套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申报单位对材料真实性、客观性负责,所有申报材料及附件不予退还,由奖励办留存一年后统一销毁;
(三)按要求同步提交完整电子版申报材料。
(一)申报周期:2026年6月29日起至2026年11月27日;
(二)纸质材料:须于2026年11月27日前送达(以邮戳日期为准)粤科转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公室,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三)电子版材料:截止日前发送至邮箱:1497607100@qq.com。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1号广东工业大学科技园A栋1楼。
联系人
陶老师 13610342444(微信)
骆老师 13798018938(微信)
利老师 15914396567(微信)
李老师 15820190564(微信)
官方网址
https://www.gdkch.org.cn/
附件1: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科学技术奖申报表
附件2:《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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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
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是广东省科协主管,广东省民政厅登记,由广东地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专家等自愿组成的广东省唯一专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省级科技社团,按照广东省委、省府有关要求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标准编制等服务,是“科创中国”——“科创广东”场景运营实施单位,中国科协“博士创新站”建设承担单位,“科创中国”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服务团团长单位,“广东省科协科技成果转化联合体”理事长单位,“粤港澳信息科技协同创新联合体”理事长单位,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科协评定的2024年度积极开展科技普法公益驿站单位,多次为省政府、省发改委、新华社瞭望智库建言献策并被采纳,是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之一。